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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有乳癌家族史者定期篩檢提前至40歲!

更新日期:2010/07/17 07:35  

乳癌是婦女好發的癌症之一,家族史重要危險因子之一,臨床上有四姊妹中三人罹癌,醫師提醒,患者的直系血親屬高危險群,像是媽媽有、女兒就要提高警覺,建議四十歲開始,定期接受乳房篩檢。(陳奕華報導)

高家姊妹從民國95年開始,先後診斷出乳癌,令人訝異的是,四姊妹中有三人罹癌,長庚醫院乳癌治療中心主任陳訓徹提醒,台灣有九千多名乳癌患者,每年新增四、五百名病患,病患直系血親、女應家屬都可能是高危險群,須要提高警覺,建議乳癌篩檢年齡,應該從四十五歲,提前到四十歲。

「如果媽媽有女兒就是高危險群,我們最高是在四十到五十四歲(發生機率)較高。我們研究家族史裡面,大概兩個跟三個最多,可能媽媽然後兩姊妹這樣比例最高,三姊妹都有但是媽媽、阿姨沒有較少。」

醫師指出,針對年紀較輕、乳房緻密、乳房豐滿的人,超音波是重要篩檢工具,因為有些硬塊攝影照不出來,乳房攝影對於鈣化偵測較為明顯,醫師表示,這兩種檢查方式都有必要性,建議四十五歲以上婦女,每兩年進行一次免費乳癌篩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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